公共租賃房
時間:2015-08-25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什么是公共租賃房
1、共租賃房是對住房困難人群的過渡性的解決方案,旨在為不屬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難的人員,提供住房幫助。 2、公共租賃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
公共租賃房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后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公共租賃房管理辦法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對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條件、運營監管、退出機制等作出明確規定。其中還進一步明確提出,外來務工人員可以申請公租房;外來務工人員也應該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服務。這充分體現了對外來務工人員民生權利的保障。然而,權利不能只是停留在文件上,只有落實為真正的福利,讓大家能切身感受得到,才有實際的意義。
公共租賃房設計標準
公共租賃房的設計應充分體現以下標準: 1.以人為本的原則。體現建筑的宜居性,讓建筑更適合人的生活、居住,更適合人和環境的結合。 2.一體化原則。建筑、設備、結構、內裝修設計一體化進行,內裝體系、設備體系、結構體系宜實現分離。 3.標準化原則。推行標準化、模數化,積極推廣工業化設計、建造技術和集成應用技術。在公租房建設中,應優先選用建設領域推廣應用的新技術、新材料,優先采用住宅產業化技術。
公共租賃房和廉租房
含義不同;申請條件不同;表現形式不同;申請對象不同;收入限制標準不同;交納的租金不同。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區別一:定義不同 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而廉租房則為解決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問題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區別二:對象不同 以鄭州為例,鄭州公租房面向的群體為本市中等偏下人群,新就業職工和來鄭務工人員。而廉租房則針對的是鄭州市常住戶口且住房困難的低收入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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