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5-01-05
外資:國稅函〔2000〕704號
會計上如果屬于自建新建房并在投入使用前的裝修,應記入房屋價值,否則可以記入長期待攤費用或者一次性記入費用(有些企業對于大額裝修費也是記入固定資產不留殘值按照5年攤銷的),稅務上按照5年攤銷。 內資:國稅發(2000)84號《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三十一條納稅人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如有關固定資產尚未提足折舊,可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如有關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可作為遞延費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間內平均攤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定資產修理,應視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 (一)發生的修理支出達到固定資產原值20%以上; (二)經過修理后有關資產的經濟使用壽命延長二年以上; (三)經過修理后的固定資產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外資:國稅函〔2000〕704號: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發生的房屋裝修費
一、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發生的房屋裝修費,凡房屋產權屬于本企業擁有的,其投入使用前所發生的房屋裝修費,應并入房屋價格,按照稅法所規定的房屋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計提折舊;房屋投資使用后所發生的房屋裝修費,可在房屋重新裝修后投入使用的次月開始,按5年平均攤銷。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發生的房屋裝修費問題
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發生的房屋裝修費,凡房屋產權不屬于本企業的,可在房屋裝修后投入使用的次月開始,按5年平均攤銷。 法律依據: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五百一十二號第七十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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